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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四批)简章

发布时间:2020-10-17 13:42    浏览次数:    来源: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批)简章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设有8个教学系(部),开设37个专业。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确定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是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半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教育部国际智能协作机器人培训基地,省市两级汽车工程职教集团的牵头学校。

为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拟面向“双一流”高校(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相应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设置重庆大学和山东大学两个考点,招聘计划共14个。重庆大学考点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可向山东大学考点调剂,调剂后的招聘计划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批)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相应一流建设学科)2020年应届及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1979年1017日(含)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含辅修专业证书)及研究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8月30日(含)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1017日(含)前取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需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1)拟到重庆大学考点参加招聘的,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0月24日中午12时

2)拟到山东大学考点参加招聘的,调剂到山东大学考点的的招聘计划以及网上报名具体截止时间,将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2.方式:填写《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批)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邮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qcxyrsc@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网上报名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回复。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通过人员,经疫情防控排查后,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各考点疫情防控要求,重庆大学、山东大学本校学生可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校外考生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不得进入重庆大学、山东大学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具体资格审核地点将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1.重庆大学: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2.山东大学: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需变更地址或者取消考试,将提前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3.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2021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或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派遣证。

5)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6)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7)已签署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或《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4.有关要求。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资格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加入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5.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开考比例,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审核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

(三)考试

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辅导员岗位、综合管理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一般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1-3天内在重庆大学、山东大学附近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现场资格审查后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和考生微信群公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笔试。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含)以上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1)参加对象:如组织初试,则为初试通过人员;如不组织初试,则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辅导员岗位、综合管理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

3)成绩公布: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3.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签订协议,名单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ytqcvc.cn/

咨询电话:0535-6339181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附件1:《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批)岗位需求表》

附件2:《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批)报名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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